感谢您对广州企业信用网的关注。
首先,您在广州企业信用网查询所得的企业信息,均为企业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企业基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已规定企业公示营业证照的义务,因此该信息属于企业应该公开的信息。
此外,您在广州企业信用网查询所得的企业信息,均未超出广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承建的广州企业信用网上可公开查询信息的范围。任何公民/网名无须任何法定程序,均可自由地通过互联网在该网站上查询广州企业信用网所展示的信息(您可在该网站自行查询试用)。
综上,广州企业信用网所示企业基本内容并非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1)不属于不应公开的信息,即性质上其不属于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2)且已经被合法的公开,即事实上其已经被公开。
因此,广州企业信用网并非自行公开企业秘密信息,该等信息已由政府部门对全体公民公开查询,广州企业信用网对该公开信息的汇总和编纂仅为公民合法使用政府公开信息的行为,故不构成对任何人合法权利的侵犯。
如该等信息的公开查询渠道被相关部门关闭,或以任何形式被列为非政府公开信息,广州企业信用网将立即撤销相关内容的展示。
再次感谢您对广州企业信用网的关注。广州企业信用网就该公开信息的使用不承担任何非法律规定的义务。